一、公司被执行破产余债务怎么办
公司被执行破产后,对于剩余债务,一般依据破产程序处理。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会由管理人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后,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等。
若公司财产在清偿完上述债务后仍有剩余,才会用于清偿普通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普通债权,则按比例清偿。当公司财产分配完毕,破产程序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务消灭,债权人不能再要求公司偿还,公司股东在已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无需对剩余债务承担额外清偿责任。
二、公司被执行了工资怎么办
公司被执行后员工工资支付需分情况处理。若公司被执行但有足够财产,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工资属于优先支付款项,公司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工资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处于优先地位。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时,员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应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受偿。员工可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工资支付情况,若公司未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公司被执行时,法人能否变更
公司被执行时,法人可以变更。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改变法定代表人,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在公司被执行期间进行法人变更,程序上和正常变更并无本质区别,需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然而,变更法人并不影响公司的债务承担,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债务仍由公司以自身财产承担。即便法人变更,原法定代表人通常也无需对公司被执行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但如果原法定代表人存在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追究相应责任。若变更法人是为恶意逃避执行,法院有权认定变更行为无效,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
当我们探讨公司被执行破产余债务怎么办时,除了关注破产清算的基本流程,还需了解两个关键关联问题:一是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需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再按职工债权、税款、普通债权依次清偿,这直接影响余债的处理方向;二是股东是否需对未清偿债务担责,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可能需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若你对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清偿细节、股东责任认定仍有疑问,或需结合自身情况进一步咨询,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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