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造成的损失是否有范围
违约造成的损失有范围。根据《民法典》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这里的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如货物损毁、费用支出等。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如利润损失等。不过,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时,需证明其具有确定性、可预见性等。同时,若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二、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赔偿
一般情况下,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当事人都违反合同,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所以,通常违约方担责,但也需结合双方过错等具体情况确定最终赔偿责任。
三、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吗
通常情况下,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不过,如果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说到违约造成的损失是否有范围,除了大家常关注的直接损失(比如为履行合同支出的实际成本),法律上还认可“可得利益损失”。即合同正常履行后当事人能获得的预期利益,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因买方违约无法卖出货物的利润损失,这部分也属于可主张的损失范畴。不过需注意,主张这些损失时,当事人要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的具体金额、与违约行为的因果关系,若无法举证可能难以获得支持。如果您正面临违约纠纷,不清楚哪些损失能主张、如何举证,或是想了解对方违约的损失边界,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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