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期满第二天是否会放人
一般情况下,看守所期满第二天会放人。依据法律规定,执行期满的,应当及时释放被拘留人。期满当日便应办理释放手续并放人,而非等到第二天。
拘留的起止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若被拘留人拘留期满,看守所应在期满当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立即解除拘留并发放解除证明书。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如案件侦查需要、发现新的违法犯罪事实等,司法机关可能依法采取其他措施,例如转为逮捕等,此时就不会放人。
二、看守所期满放人的流程是怎样的
看守所期满放人时,首先看守所会依据执行机关的法律文书确定被羁押人员的释放日期。在释放当日,看守所会对被羁押人员进行出所登记,核对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接着,办理财物交接手续,将被羁押人员入所时存放的个人财物如数归还,如有代管的钱款也会一并返还。
然后,发放《释放证明书》,此证明书是被羁押人员恢复人身自由的法律凭证。最后,看守所民警会将被释放人员带出看守所大门,至此释放流程完成。被释放人员可凭《释放证明书》办理相关事务,如恢复户籍等。
三、看守所期满释放的条件有哪些
看守所期满释放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刑期届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且在看守所服刑的,当服刑时间达到判决确定的刑期,看守所应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2.无罪释放: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经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证明其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会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决定,看守所应立即释放。
3.变更强制措施: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办案机关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会被释放出看守所。
4.超期羁押:若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超过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权要求解除羁押,看守所应释放。
关于看守所期满第二天是否会放人,除了法定时限的明确规定,还要留意几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比如,若在羁押期满前,办案机关发现当事人另有未被掌握的违法犯罪事实,或案件需补充侦查等法定情形,可能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延长羁押,不会按时释放;此外,期满释放时,看守所会出具《释放证明书》,当事人需凭此及时办理户籍恢复等后续手续,若有遗漏可能影响正常生活。如果您正面临羁押期满的相关问题,或对释放流程、可能出现的延期情形等仍有困惑,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疑惑、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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