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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最多刑事拘留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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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5 · 1432人看过
导读:内容围绕刑事拘留期限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可延1-4日,检察院7日内决定,通常期限10天、特殊14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时间可延至30日,加检察院7日审查期,最长期限37天,含提请与审查时间。
公安机关最多刑事拘留多少天

一、公安机关最多刑事拘留多少天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所以,通常刑事拘留的期限是1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到14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则为37天。这37天包含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以及检察院审查作出决定的时间。

二、公安机关最多可以羁押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羁押期限分不同情况。一般而言,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其中包括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30天和检察院审查决定的7天。

若被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2个月。

此外,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三、公安机关最长多长时间移交给检察院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综上,公安机关最长在七个月左右移交给检察院,但存在特殊情况可依法延长。

当我们明确公安机关最多刑事拘留多少天之后,更要知晓这只是刑事诉讼的初始阶段。拘留期限届满前,公安机关会根据案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若检察院不批准,可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若批准,则进入逮捕后的侦查阶段。此外,被拘留者的家属有权在拘留后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涉嫌罪名,这是保障合法权益的关键。如果你对刑事拘留后的批捕流程、取保候审申请条件,或是如何委托律师介入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理清思路、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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