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该如何处置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般会将调解协议记录在案,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该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此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离婚,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或者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新情况、新理由主要指出现了足以影响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和重要情节等。若在六个月内另一方起诉离婚,不受此限制。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重新审查夫妻感情状况等事实,以确定是否判决准予离婚。
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协议如何处理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若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一定效力。
从程序角度,法院会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就实体内容而言,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注意,若调解和好后双方又起诉离婚,之前的调解协议并不当然成为后续案件审理的依据。法院会综合新情况,依据法律规定重新审查判断双方婚姻关系及相关纠纷。总之,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协议,签收调解书后生效,对财产和子女问题约定有拘束力,后续处理依具体情况而定。
三、调解和好的离婚纠纷的起诉程序怎么走
调解和好的离婚纠纷,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起诉离婚,但被告不受此限制。六个月后原告起诉或被告起诉的,程序如下:首先,准备起诉状,写明双方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感情破裂等的证据。然后,携带起诉状、证据、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法院受理后,会向被告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安排开庭时间。庭审中,双方可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最后,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作出判决。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该如何处置,除了双方需恪守调解时达成的相处约定外,还有两个易被忽视的关联问题值得留意:其一,若后续感情仍未修复,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此前的调解和好记录是否会影响审理?实际上,法院不会直接因曾调解和好驳回诉求,但会结合感情破裂证据综合判断;其二,调解和好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使用、子女日常抚养责任划分若产生分歧,该如何处理?建议优先协商补充书面约定,避免争议升级。若你对调解和好后的后续纠纷处理、证据留存等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为你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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