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宣布破产了怎么办
企业宣布破产后,通常按以下流程处理。首先,进入破产申请与受理阶段,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企业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调查企业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接着是债权申报,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之后召开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然后进行破产清算,管理人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若企业存在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管理人有权追回相关财产。
最后,破产程序终结,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注销企业登记。在此过程中,利益相关方可咨询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二、企业宣布破产工人工资怎么办
企业宣布破产后,工人工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用于支付职工的工资。
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管理人核实确认后,会将工人工资列入清偿范围。若工人对工资数额或清偿有异议,可向管理人提出,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破产财产足以支付工资的,会按规定发放;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工资,则按比例清偿。
三、企业宣布破产需要给员工补偿金吗
企业宣布破产需要给员工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应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当企业宣布破产了怎么办?除了了解破产申请的基本流程,还有几个关键问题直接关联各方权益:比如破产后的债务清偿是否有法定优先级?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能否优先获得清偿?债权人该如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才能避免错过维权窗口?这些细节若不清晰,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如果您正作为职工、债权人或企业方面临破产相关困惑,或是需要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及操作流程,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复杂的破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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