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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时住房该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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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2 · 1239人看过
导读:破产清算时住房处置分情况。个人居住住房若为非唯一,法院可拍卖偿债;若是唯一住房,保障基本居住后也可能被执行。企业财产的住房属破产财产,管理人接管变价,委托评估后公开转让,所得价款按顺序清偿债务,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债权、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时住房该如何处置

一、破产清算时住房该如何处置

破产清算时住房的处置分不同情况。若住房为债务人个人财产且用于居住,一般需区分是否为唯一住房。若不是唯一住房,法院可依法拍卖、变卖用于清偿债务;若是唯一住房,在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也可能被执行。

若住房为债务人企业财产,属于破产财产范围,管理人应接管并进行变价处理。通常会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然后通过拍卖等公开方式转让,所得价款纳入破产财产用于按顺序清偿债务,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债权、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清算时不动产该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时,不动产的处理一般如下:首先会进行评估作价,确定其市场价值。管理人有权依法对不动产进行变价处置,通常采用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以实现价值最大化。所得价款用于清偿破产债务。

若不动产存在抵押担保物权,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对该不动产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清偿完有优先权的债权后,剩余价款纳入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普通债权,包括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及其他普通债务等。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各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破产清算公平、公正进行。

三、破产清算时股东不配合该怎样处理

破产清算时股东不配合,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股东拒不履行配合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管理人可向法院申请,要求股东履行配合清算的法定义务。法院有权对拒不配合的股东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若股东的不配合行为给公司或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权利人可通过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通过这些方式,促使股东配合破产清算程序,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和清算工作顺利进行。

破产清算时住房该如何处置,除了需明确住房是否属于破产财产范围,还要关注两个关键细节:一是若住房是破产人及所扶养家属的唯一居住用房,部分地区法律可能设置豁免或处置限制,并非必然被拍卖;二是若住房设有抵押,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就处置所得受偿,处置流程会因抵押情况有所差异。如果您正面临破产相关问题,不清楚住房处置的具体步骤、豁免条件或抵押后的权益保障,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逐一梳理,帮您明确自身权益、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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