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孙培伦。他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同时还拥有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等诸多头衔,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
孙培伦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执业已逾4年,服务于杭州地区,联系地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他执业多年,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在业内颇具声誉。
孙培伦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他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了解孙培伦律师的专业能力。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为295,236元,工期至2021年6月15日,验收期为20天,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合同还明确了若被告逾期付款,需承担相应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原告依约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104,276元,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郑XX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多层板材及龙骨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并请求法院调低违约金。
孙培伦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展开了一系列专业的办案工作。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完工后双方确认的施工面积测量记录、通话录音等,还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精准适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依据合同中“20日内未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反驳被告抗辩,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原告诉求合法性。合理主张违约责任,配合法院对违约金合理性进行审查,接受法院酌定调整。成功实现律师费主张,提交律师费发票及委托代理合同,确保该项费用获法院全额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郑XX支付工程款182,145.06元、违约金10,000元、律师费1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745.74元,由被告承担4,190元。
在这个案件中,孙培伦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高效债权回收。
孙培伦律师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在复杂的案件中不断突破创新,从多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彰显了一位优秀律师的专业精神和职业担当。
如需联系该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该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该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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