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滨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女律师,她就是尹艳华。作为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尹艳华凭借着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绽放着独特的光彩。
尹艳华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院、林学院,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和文学学士学位。自2012年从业以来,她已经拥有超过10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xxx306。她不仅是滨城区优秀律师,还是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还拥有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
在刑事辩护领域,尹艳华律师堪称佼佼者。她深耕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领域,承办过数百起疑难要案。她始终秉持着“法律不放弃每一个值得辩护的人”的信念,用精细化辩护突破困局。在陈某某700多万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她紧紧抓住37天取保关键节点,直击证据矛盾,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存疑不起诉。在赵某某电信诈骗案里,她推翻检察机关三年量刑建议,成功变更罪名助当事人获得缓刑。在省厅督办的朱某某涉卡案二审中,她力挽狂澜,减少罪名与刑期,用实力打破既定指控。还有开设赌场案主犯被认定为从犯获缓刑、崔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不构罪不起诉”等案例,都充分彰显了她对证据的极致钻研与对法律的绝对敬畏。
以被告人冀X涉嫌多次盗窃案为例,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五起盗窃事实,包括三次入户盗窃,总价值达7350元,且认为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尹艳华接受指派担任冀X的辩护人后,全面阅卷与核实案情,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五起事实逐一分析。被告人对其中部分事实予以认可,但对第三项指控提出异议。尹艳华确立了“认罪部分争取从宽,异议部分力主证据不足”的辩护思路。在庭审中,针对核心争议点,她重点指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条,不足以确实、充分地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该起盗窃行为,强调根据“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该项指控依法不应成立。同时,她争取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对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的态度予以肯定,建议法庭依法从轻处罚,还提请法庭考虑部分赃物已被追回发还被害人这一情节。对于被告人系累犯这一法定从重情节,她也未作回避,着重强调其认罪悔罪态度以及部分事实存在争议的情况。最终,法院采纳了她关于第三项指控证据不足的意见,对该起指控不予确认,认定被告人冀X构成盗窃罪,实施盗窃行为4次,价值7350元。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判决被告人冀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6620元。这一案例成功地为被告人排除了一项刑事指控,并在法定幅度内为其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与此同时,尹艳华律师还将刑事领域的严谨逻辑与实战经验延伸至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中。她深知婚姻家事纠纷背后的情感纠葛与民生需求,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家庭暴力维权、遗产继承等案件时,既保持法律人的专业理性,又怀揣同理心洞察当事人的情感诉求。面对涉及刑事元素的婚姻家事案件,如一方因刑事犯罪导致的离婚财产分割、服刑人员抚养权纠纷、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型犯罪等,她凭借刑事辩护积累的证据分析能力与司法实践经验,精准梳理案件脉络。例如,在某起婚内一方涉嫌重婚罪的离婚案中,她协助当事人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与涉案资金的界限,避免无辜方承担责任,还通过严谨的证据论证,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针对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她既代理刑事部分的辩护,又同步处理离婚及损害赔偿事宜,实现刑事与民事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无论是在刑事辩护中的据理力争,还是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的温情护航,尹艳华律师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她不唯权、不唯上,在案卷中抽丝剥茧,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既为刑事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也为婚姻家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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