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案件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还可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归哪里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分两种情况。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被保险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若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可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因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当事人也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三、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有何规定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期限即诉讼时效。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同样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一旦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权利人应在规定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届满丧失胜诉权。
当我们厘清“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案件”的法定规则后,实践中仍有不少易混淆的细节需关注。比如,保险合同中常出现的管辖约定条款,并非全部有效。若约定的法院不在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等法定可选范围内,该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需回归法定管辖规则。此外,部分特殊保险类型(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管辖,还需结合海事法院的专门规定判断。若您在具体纠纷中对管辖法院的确定存疑,或不确定合同约定是否合规,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疑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