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20年房产再起纷争如何解决
首先需明确房产的性质及当初离婚时的处理情况。若房产在离婚时已进行分割,有明确的产权归属约定,那么应按照当时的协议执行。
若对离婚时房产分割有争议,可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如有,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撤销原分割协议,重新分割房产。
若离婚后房产情况发生变化,如涉及房屋增值、共同还贷等问题,可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确定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比例,进而协商或通过诉讼确定补偿金额等。
总之,先查看当初离婚协议及房产相关手续,再依据具体情况,或协商,或通过诉讼,以确定房产最终归属及相关权益分配。
二、离婚20年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
首先需明确宅基地的性质。宅基地一般归集体所有,由农户使用。离婚20年的宅基地纠纷,要先看当初离婚时对宅基地如何处理的约定。
若当时有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未约定,需判断宅基地上房屋的归属。若房屋归一方,那么相应宅基地的使用权益也应归属该方。
解决纠纷可先尝试双方协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协商不成,可申请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调解。若调解无果,可考虑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在诉讼中,需提供宅基地取得、使用及离婚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确定宅基地的归属及使用方式等问题。
三、离婚20年以上的夫妻财产如何分
离婚20年以上,通常财产已在当时离婚时分割完毕,一般不能再重新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形:
若当时离婚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离婚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处理,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
总之,时隔20年再分割财产需有法定情形,且要注意诉讼时效,建议收集相关财产证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权益。
当遇到离婚20年房产再起纷争如何解决的问题时,除了要回溯当年离婚协议或判决的具体约定,还要留意几个关键拓展点:比如是否存在离婚时未明确分割的共有房产份额,或是一方在离婚后擅自将房产过户给他人的情况;另外,这类长期后的房产纷争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也是不少当事人纠结的问题。如果您正陷入这类房产纠纷,对协议效力认定、产权变更追溯流程,或是时效问题拿不准,别再拖延,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梳理细节,给出精准的维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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