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状的诉讼请求有哪些
离婚诉讼状的诉讼请求通常包含以下方面。
首先是请求判决离婚,这是核心诉求,表明原告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其次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可请求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确定不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方式及期限。若原告希望行使探望权,也可在诉讼请求中提出具体探望时间、方式等。
财产分割也是重要内容,要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明确各项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的归属。若存在夫妻共同债务,需请求确定债务的分担方式。
此外,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诉讼状中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诉讼状中分割财产,需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后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分割原则上遵循均等分割,但会考虑多种因素。
若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同时,会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若一方抚养子女,会在财产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
在诉讼状中应详细列出财产清单,注明财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价值等信息。并明确分割方式,如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等。双方也可协商一致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三、离婚诉讼状不写财产会怎样
离婚诉讼状不写财产,法院仅会针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请求及其他明确诉求进行审理,不会主动处理未提及的财产分割问题。
若双方已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不写财产可先解决婚姻关系,之后再自行协商分割或另签协议确定财产归属。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却未在诉讼状中提出,此次离婚诉讼不涉及财产处理,当事人需另案起诉财产分割。
需注意,另案起诉耗时耗力,还可能因财产状况变化等产生新纠纷。所以,建议在离婚诉讼时,若有财产分割需求,应在诉讼状中明确提出。
离婚诉讼状的诉讼请求有哪些,除了核心的“请求判决离婚”外,常延伸出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探视权安排等诉求。比如是主张独自抚养还是共同抚养,抚养费按收入比例还是固定数额计算,这些都需结合具体情况明确。此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房产归属、存款/股权分割方案)、共同债务的承担,若存在家暴、重婚等法定过错,还可增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若您在起草时对诉求的合法性、可支持性存疑,或不确定是否遗漏关键权益,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梳理诉求,避免后续纠纷。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