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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存了定期的钱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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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5 · 1086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定期存款依法分割。能协商一致按协商方案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未到期定期存款可到期分割或提前支取扣除利息损失后分割本金。当事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存款情况,若为一方婚前财产则归其所有不参与分割。
离婚诉讼中存了定期的钱如何处理

一、离婚诉讼中存了定期的钱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中,存了定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依法分割。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协商方案处理,如一方获得定期存款,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可待到期后再进行分割,也可由持有存款一方提前支取,扣除可能的利息损失后对本金进行分割。

当事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定期存款的存在、金额及归属情况。若有证据表明某笔定期存款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则该存款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二、离婚诉讼中房贷共同还款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中,对于房贷共同还款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已还的房贷本金及对应增值部分,通常均等分割。

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如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共同还贷金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房屋增值情况等确定。

三、离婚诉讼中负债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中,负债处理需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般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指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以及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个人债务通常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债务。在诉讼中,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一方,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性质,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负债处理的判决。

离婚诉讼中存了定期的钱如何处理,不仅涉及存款本身的分割,还需先明确这笔定期存款的财产性质。若婚后存入且无特殊约定(如婚前财产公证婚内财产协议),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来,则需举证证明资金来源独立于婚后共同收入。此外,分割时若需提前支取定期存款产生利息损失,该损失是否由双方分担、是否可协商保留存款到期后再分割,也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您正面临离婚诉讼中定期存款的认定、分割纠纷,或对利息处理、举证责任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梳理细节、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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