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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给子女买房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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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5 · 1080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中给子女买房分情况处理。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且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赠与,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一方擅自用共同财产买房,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自己份额购房款。若购房款是个人财产,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个人赠与,另一方无权干涉。处理时需提供购房资金来源、房产登记等证据明确房产性质和归属。
离婚诉讼中给子女买房如何处理

一、离婚诉讼中给子女买房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中给子女买房分不同情况处理。若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买房且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双方对子女的赠与,该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但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买房,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属于自己份额的购房款。若购房款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且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该行为属于个人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干涉,离婚时也不存在分割问题。处理时需要提供购房资金来源、房产登记等相关证据,以明确房产性质和归属。

二、离婚诉讼中股权分割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中股权分割流程如下:首先需确定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婚前取得且无特别约定,通常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取得的一般为共同财产可分割。

接着进行协商,夫妻双方可就股权分割比例、方式等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有限责任公司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可直接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公司经营状况、夫妻双方意愿等因素,判决方式可能是一方获得股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或双方按比例分割股权。判决生效后,凭生效法律文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离婚诉讼中股权如何进行分割

离婚诉讼中股权分割需区分情况处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夫妻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配偶成为公司股东。

涉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若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如果难以分割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法院可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分割时需遵循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规定。

在离婚诉讼中给子女买房如何处理,除了要明确购房资金来源、房产登记主体这些基础要点,还需关注两个关键拓展问题:一是该房产是否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否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二是若子女未成年,房产的实际管理、处分权如何界定(比如一方能否擅自处置房产)。很多当事人容易忽略这些细节导致权益受损,如果您对离婚诉讼中房产归属、子女权益保障还有疑问,或是需要确认自身情况的具体处理方案,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解答,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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