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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较大损失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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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5 · 1665人看过
导读:刑法中“较大损失”在不同罪名标准各异。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情况可参照理解较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应追诉。司法实践中,“较大损失”要结合具体罪名和司法解释判断,综合行为性质、危害后果等因素考量。
刑法较大损失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法较大损失的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中“较大损失”在不同罪名里标准不同。以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为例,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一般认定为“重大损失”,这里可参照理解较大损失。

在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中,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追诉,也可作参考。司法实践里,“较大损失”需结合具体罪名和司法解释判断,同时会考虑行为性质、危害后果等因素。

二、刑法较大损失标准是多少

刑法中“较大损失”在不同罪名里标准不同。如在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应认定为“重大损失”。

对于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需结合具体罪名确定“较大损失”标准。

三、刑法较大损失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较大损失”在不同罪名里标准不同。以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为例,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等,应认定为“重大损失”。对于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应认定“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由于罪名众多,各罪中“较大损失”标准差异大,要结合具体罪名和司法解释确定。

当探讨刑法较大损失的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这在不同领域和不同犯罪情形下有不同界定。比如在经济犯罪中,较大损失可能涉及到金额标准的考量,不同类型的经济犯罪,其较大损失的金额起点会有所差异。同时,在一些侵犯财产类犯罪里,除了直接的财物损失,间接损失的评估也会纳入对较大损失标准的判断范畴。要是您对具体犯罪中刑法较大损失标准的认定、不同犯罪情形下的区别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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