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周耀东律师为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他曾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还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
周耀东律师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3373,任职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西安(核心地区)、咸阳,联系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他还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
执业至今,周耀东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合同领域相关案件147余件,尤其专精于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案件等,占比约70%。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行政诉讼)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商事及执行领域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并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的执业理念,从业以来独立办理案件180余件,案件办理结果及当事人反馈普遍较好。其主要擅长业务领域集中在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纠纷、商事纠纷、侵权纠纷、公司治理、刑事辩护等,专注于个人争议解决与企业风险防控、高端商事争议解决,服务期间为委托人挽回巨额损失。
二、主办案例
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意向金,其后由D(A的合作方)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沟通对接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同意以店内设备折价5万元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有:被告主体是否适格,代理律师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欠租金额是否属实,主张应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资金占用利息是否成立,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法院组织开庭审理,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代理律师在本案中精准识别并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援引《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动摇原告起诉基础;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证明C公司为真实合同相对方;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有力实体抗辩;通过专业、高效的庭内外沟通,促使对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最终促成撤诉,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