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兵兵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9480,服务地区为南京,联系地址位于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5A栋11层。他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此外,他还有八年的从军经历,这段经历让他做事干练、果断,也培养了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
2018年,陈兵兵律师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团队主办律师,他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敢于创新的精神,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
陈兵兵律师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他的执业理念融合了军事背景的严谨与法律人的激情,始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在复杂案件中展现出担当与智慧。在执业实践中,他以诚实可信为准则,已成功处理多起代表性案件。
二、主办案例
案例标题为“危险驾驶罪情节轻微,律师介入成功争取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陈XX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案发后,陈XX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主要证据包括被不起诉人户籍信息、发破案经过、血样提取登记表、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等书证;证人证言;被不起诉人供述和辩解;以及物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鉴定意见。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陈XX的行为虽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等法定从宽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本案中,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律师指导当事人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如实陈述案情,争取认罪认罚及坦白情节;协助当事人与检察机关沟通,阐明案件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低等关键因素;依据法律提出不起诉的辩护意见,并被检察机关采纳,最终帮助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避免了刑事处罚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案经律师有效辩护,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虽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并具备认罪认罚、坦白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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