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张烜墚律师本科学历。他曾做过5年检察官,在天津市某区检察院任职,期间在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同时,他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进行过工作锻炼。
自2015年转岗成为律师,至今已有10年。转岗后,他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经过3年的学习和办案,掌握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尤其在处理“刑民行”交叉案件方面有独到见解。
张烜墚现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担任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等多个职务。执业以来,他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有150余件无罪案例,其中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还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公安机关解保当事人重获自由的案例,其办理的李某某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无罪案例。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捕前阶段介入案件的不批捕概率约75%,还有大量改变定性、轻判等成功案例。
二、主办案例
2006年10月,被告人谭X以个人及天津XX公司名义与被害人彭X签订协议,彭X向XX08类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投资1000万元,换取公司30%股权(未实际办理变更登记)。款项到账后用于支付原股东退股款等用途。项目因环评问题一度停工,后取得完整审批和行政许可。2015年,彭X以被骗报案,2017年4月谭X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其虚构项目骗取1000万元投资款。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经历多次延期及管辖异议审查。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资金用途合法性、罪名定性问题展开争论。辩护律师张烜墚、高XX紧扣“项目真实性”和“资金用途”两大核心,系统梳理项目从立项、环评到获批的全过程文件,反驳“虚构事实”指控;提交6组50余份证据,证明1000万元基本用于公司经营,削弱非法占有故意。
法院经审理认为,谭X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但其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将公司车辆登记于个人名下,构成职务侵占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谭X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责令谭X退还天津XX公司人民币55万元;驳回公诉机关指控的合同诈骗罪。律师通过精准定性辩护方向、全面举证还原事实,成功实现罪名降格,还争取到酌情从轻处罚,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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