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张耀午律师是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执业年限超10年,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
执业过程中,张耀午律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原则,认真倾听客户诉求,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为客户制定合理有效解决方案。他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热情执着,敢于和公权力说不。多年来,他积累了丰富知识和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承办的多起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结果。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他也会耐心解释,用专业知识化解疑虑。
二、主办案例
1.案情介绍
本案案号为(20XX)冀10XX刑初第XX号,由河北省廊坊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是一起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自2012年起,被告人陈XX长期纠集王XX、刘XX等人,在河北省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11起刑事犯罪及4起违法事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以陈XX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原告/被害人有王XX、刘XX、李XX、远X等(均为化名),被告为陈XX等二十余名被告人。
2.律师办案过程
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团队立即组建专案组。张耀午律师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复制全部卷宗材料,形成数十万字阅卷笔录,深入剖析公诉机关指控的每一起犯罪事实和罪名。他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陈XX数十次,就案件细节、指控证据与其充分沟通,核实情况并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在全面掌握案情基础上,确立“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认定、抢劫罪构成要件、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准备详尽辩护意见,如提出在抢劫案中陈XX行为更符合非法拘禁罪构成,在聚众斗殴案中陈XX不应被认定为首要分子等。在为期数日的庭审中,围绕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与公诉方展开多轮激烈法庭辩论,充分发表辩护意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同时对恶势力组织等指控予以认定。最终判决被告人陈XX犯抢劫罪、聚众斗殴罪等数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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