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他现为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执业证号为1341xxxxxxxxx4193,执业时间已超过13年,服务地区为安徽-宿州,联系地址在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宿州市中级法院北门斜对过)。
刘刚律师具备丰富的执业身份和专业资质。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不仅如此,他还是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六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而且,他还拥有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这样多元的资质使他在法律领域的知识更加全面。
在专业能力方面,刘刚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都有卓越的业务表现。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执业以来,他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还参与办理过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这些都充分展示了他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刘刚律师始终坚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他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使命。在司法实践中,他注重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委托人量身定制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与解决方案,力求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法律权益。他会竭诚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优质、负责任的法律服务。
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个刘刚律师主办的案例。于某某等五人诉江苏XX建设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属于交通事故纠纷。2017年X月X日,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沿XX国道行驶至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时逆向行驶发生侧翻,造成于某某受伤,乘坐人赵X(于某某妻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主要原因,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是次要原因,于某某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死者赵X的丈夫于某某、儿子于甲、于乙、父母赵X、朱X等五人因赔偿问题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无果,委托刘刚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
刘刚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分析。他明确指出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未做到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应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应对五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于某某、于甲、于乙、赵X、朱X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564元由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负担。刘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案件分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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