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扬超律师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人士,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为人亲和且有耐心,还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他已执业逾7年,目前在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服务地区为佛山,联系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卢扬超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
卢扬超律师擅长处理六类法律事务,包括离婚(涉及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孩子抚养权等问题)、遗产继承(涵盖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情况)、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像新房或二手房买卖、购买集资房、逾期交房办证等问题)、民间借贷、劳动工伤。他的主要擅长领域集中在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和债权债务方面。
他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他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这充分体现了他在法律专业领域的深厚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起由卢扬超律师主办的案例。2019年10月28日,原告许XX通过第三人吴XX转租,承租了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一处约1650平方米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公司。但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拆迁范围,评估机构对厂内设备及搬迁损失进行了评估。许XX在2021年4月完成搬迁后,多次与何XX协商分配拆迁补偿款,却一直没有达成一致,于是起诉要求何XX支付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等共计332,605元。
原告委托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卢扬超律师在诉讼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帮助原告梳理复杂的转租关系和拆迁补偿依据,明确了诉讼请求;还申请法院向村改办调取关键证据,如《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评估报告,让案件的事实基础更加扎实;在庭审中,他有效反驳了被告关于重复计算补偿项目、租用面积不符等抗辩,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地方补偿政策,精准论证了原告作为实际使用人应享有的补偿权益,推动法院采纳了他的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何XX支付许XX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支付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和停产停业损失47,357.32元;驳回许XX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若您有法律方面的需求,想联系卢扬超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该页面还会展示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您可以在沟通前充分了解他的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