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耀东律师是一位专业能力出色、经验丰富的法律从业者,值得广大民众信赖。
他拥有深厚的教育背景,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还拥有学术型硕士学位。丰富的学习经历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
周耀东律师积累了多方面的实务经验。他曾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还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独立办理案件18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周耀东律师擅长的法律领域广泛,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纠纷、商事纠纷、侵权纠纷、公司治理、刑事辩护等。他专注于个人争议解决与企业风险防控、高端商事争议解决,在服务期间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损失。此外,他还担任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社会法律服务工作。
下面为大家介绍周耀东律师主办的一个成功案例——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意向金,之后由A的合作方D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在办案过程中,周耀东律师作为代理律师,精准抓住核心争议焦点。对于被告主体是否适格,他指出A是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明知且接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不是适格被告;对于欠租金额是否属实,他主张扣除已付的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经营,可减免部分租金;对于资金占用利息是否成立,他强调疫情期间属于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并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而且LPR四倍没有法律依据。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周律师围绕这些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
最终,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实不是适格责任主体,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周耀东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精准识别并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提出有力实体抗辩,通过专业、高效的庭内外沟通,促使对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切实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
若您有法律需求,点击周耀东律师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您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