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隆银律师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人士。他拥有本科学历,目前在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x0608。他的服务地区主要是昭通,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龙韵雅苑一期9-10号商铺。程律师已有超过11年的执业年限,经办案件达200多件,丰富的经验让他在法律领域游刃有余。
他不仅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还担任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这些身份不仅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专业地位,也证明了他得到了法律界的广泛认可。
程隆银律师擅长的法律领域广泛,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和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事务。无论是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还是解决婚姻家庭中的矛盾纠纷,亦或是处理劳动工伤和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问题,他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程律师始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他将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贯穿于案件的全流程。在接待咨询时,他会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让当事人感受到他的关心和尊重;在案件分析阶段,他能精准地找到争议焦点,为解决问题奠定基础;梳理证据时,他会筑牢维权的事实根基,让证据说话;庭审交锋时,他更是会全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遗余力地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下面为大家介绍程隆银律师主办的一个成功案例。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徐XX认为被告XX丙公司与朱XX构成挂靠关系,要求XX丙公司与其他被告连带支付拖欠的工程款XX0032.50元及逾期利息。案件背景是被告XX丙公司承接昆明相关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劳务分包给朱XX和安XX,朱XX又将工程分包给徐XX。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整改情况,款项未结清,从而引发了这场诉讼。
XX丙公司委托程隆银律师与杨XX律师共同代理一审诉讼。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他们明确了法律关系的性质,提交相关证据证明XX丙公司与朱XX是劳务分包关系;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反驳了连带付款责任的主张,说明XX丙公司不应承担责任;针对工程质量与付款条件进行抗辩,指出徐XX主张全额付款及逾期利息的条件并未成就;同时强化证据链支撑,证实XX丙公司已按约履行义务。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XX丙公司与朱XX并非挂靠关系,不应承担合同责任。判决朱XX、安XX连带支付徐XX工程款及逾期利息,驳回了徐XX对XX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程隆银律师通过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坚守合同相对性原则、全面抗辩,高效维护了XX丙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企业的巨额经济损失,也为企业后续工程分包业务的合规开展提供了法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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