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杰律师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已执业超4年,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0558,服务地区为江苏南通,目前隶属于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办律师、律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99号江海大厦20层2002-2003室。
沈杰律师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还是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他始终坚持以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致力于为南通地区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专业能力方面,沈杰律师表现十分出色。执业以来,他处理案件300余起,其中商事纠纷案件就有三百余件。他多次主导复杂重大企业维权行动,尤其擅长处理大型企业的法律事务。比如,他曾为某上市公司处理标的额超亿元的合同纠纷,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他还为多家“独角兽”企业策划并执行劳动人事争议防范,有效避免了企业因人事争议造成的损失。
在家事与遗产规划领域,沈杰律师同样精于复杂案件的处理。他成功代理了多起标的额超千万的婚姻财产纠纷与遗嘱继承诉讼,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还获得了南通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这一荣誉也充分证明了他在专业领域的研究深度和学术水平。
下面通过一起婚姻存续期赠与纠纷案件,更能直观地看到沈杰律师的专业能力。汤XX与江XX于19XX年5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一直持续到现在。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江XX与吴XX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江XX通过微信向吴XX转账292586.58元,其中包含“520元”“1314元”等有特殊含义的款项,还为吴XX支付机票6353.90元、景点门票420元,总计299360.48元。吴XX辩称自己不知道江XX已婚,称这些款项大多是代付、工资或者是江XX自用消费,还主张抵扣为江XX购物款、社保及公司亏损款。江XX否认了雇佣及公司亏损情况,承认与吴XX的不正当关系以及部分赠与事实。
沈杰律师作为汤XX的代理律师,精准梳理了江XX的转账及消费证据,有力地反驳了吴XX关于“款项非赠与”的不合理抗辩,明确了特殊含义款项及专属消费的赠与属性,帮助法院厘清了抵扣范围。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江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扣除吴XX向江XX转账4113元、为江XX购物款5465.32元及保险费4108元后,判决吴XX向汤XX返还285674.16元。沈杰律师成功帮汤XX追回了这笔夫妻共同财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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