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律师:专业可靠的法律守护者
李俊律师毕业于太原工业学院,不仅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他在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是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大理市双廊镇石块村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分管人事),同时还是大理州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李俊律师,累计办理了各类案件数百件。在刑事案件、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核心法律领域,他形成了系统完善的办案思路,尤其擅长攻克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先后荣获“优秀律师”“先进律师”等荣誉称号。
在执业过程中,李俊律师始终秉持着“律师首先是一种职业,而后才是一种力量。未尽本分,无以担当。心向正义而不以正义自居,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最大的正义”的执业理念。他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起李俊律师主办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委托人因为被告一、被告二(夫妻关系)、被告三没有归还13万元借款本金和相应利息,多次催要都没有结果,于是委托李俊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接受委托后,李俊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核实关键证据,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被告一、被告二否认和委托人存在借贷关系,说自己没有出具借条、也没收到借款,还称案件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被告三则辩称款项已经交付给被告一、被告二,应该由这二人还款,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针对被告的这些抗辩,李俊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补充收集证据,证实了借款交付的事实以及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在庭审中,李俊律师围绕委托代理关系展开辩论,指出委托人有权直接向被告一、被告二主张权利。对于诉讼时效的争议,他提交了视频证据,证明被告一、被告二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所以他们无权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最终,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俊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委托人与被告一、被告二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向委托人偿还借款本金129000元以及截至2025年4月9日的欠付利息47462元(合计176462元),并支付以129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利随本清);案件受理费2445元,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1803元。被告三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了充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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