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刑事辩护律师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的重要使命。今天,我们要聚焦一位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十六年之久的资深律师——陈晓伟,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众多刑事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辩护能力。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这所法学界的知名学府为他奠定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他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至今已逾16年。凭借多年的努力和出色的业绩,他担任了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项重要职务,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甚至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并且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是刑事类型案件,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在刑事辩护领域声名远扬。
其中,“非法集资百亿元”一案格外引人注目。该案件由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在某市某区大厦等地,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通过公开宣传,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并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在这起案件中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分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事业部副总裁等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经统计,杨XX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并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在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仔细阅卷,他完整地掌握了案件全貌。在开庭审理前,经过与杨XX充分沟通,陈晓伟律师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部分辩护意见进行了审慎考量。关于自首的意见,法院经审查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不构成自首,但对其配合侦查之情节在量刑时酌予考量。对于立功的意见,法院认为,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杨XX之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不过,法院也充分考虑了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综合考量杨X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职级、违法所得情况及多名同案犯之量刑平衡,对其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陈晓伟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尽管部分辩护意见未被完全采纳,但他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为案件的公正审理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陈晓伟律师将继续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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