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执着的精神,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他就是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的张耀午律师,执业超10年,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联系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他不仅是南开法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更是超1000件。
在众多案件中,(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格外引人注目。这是一起历经二十余年的悬案,公诉机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XX院指控,1995年9月,被告人刘XX(曾用名胡XX,化名王XX)与卢XX、“小吴”经预谋,在天津市XX区某村,对独居的被害人林XX实施抢劫,并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认为刘XX的行为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这份时隔二十余年的陈旧案卷,展开了抽丝剥茧般的细致分析。他敏锐地察觉到本案证据体系存在根本性缺陷,并围绕几个关键要点展开了缜密辩护。
首先是瓦解核心物证。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在张律师的专业审视下,问题重重。他指出该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复核。成盘胶带具有高度流通性,结合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这就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
其次是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在张律师看来,其真实性存疑。因为卢XX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最后是揭示证据链条断裂。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刘XX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且存在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
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犯抢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刘XX无罪。
这起案件是“疑罪从无”刑事司法原则的生动实践。张耀午律师通过精湛的专业辩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公正。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位优秀律师在复杂案件面前的冷静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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