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如何构成的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如下:
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出于徇私情、私利的目的。
客体是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和国家税收收入。
客观方面,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背职责,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应征税款指依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按照法定税种、税率应缴纳的税款。重大损失一般指不征、少征税款达一定数额。
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怎么量刑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不移交应追究刑事责任案件、不移交重大犯罪案件等。“造成严重后果”通常包括导致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危害社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具体犯罪事实、情节及危害后果,依据法律准确量刑。
三、徇私舞弊不交刑案如何判刑
徇私舞弊不交刑案一般涉及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通常指多次不移交刑事案件、不移交重大刑事案件、因不移交行为导致犯罪嫌疑人继续实施犯罪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致使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惩处,给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如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定。
当探讨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如何构成的时候,我们知道它不仅涉及税务人员的主观故意,还关乎一系列客观行为。比如税务人员必须是出于徇私舞弊的动机,才会实施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要达到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那么,具体怎样判定是否达到重大损失标准呢?不同情形下又该如何准确界定税务人员的责任呢?如果您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关细节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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