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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哪些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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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30 · 1212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规定,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兜底条款)。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依具体案情认定“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规定哪些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

一、民法典规定哪些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指对于年老、年幼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法院会依具体案情认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民法典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另外,法律对于一些特殊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有特别规定,比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所以具体案件的诉讼时效,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三、民法典规定离婚子女上大学费用谁承担

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通常情况下,子女上大学已成年,父母在法律上无继续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但如果子女虽已成年,却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承担必要费用。 若父母离婚时对子女上大学费用承担有约定,从其约定。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经济能力、子女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判定。

当探讨民法典规定哪些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时,除了常见的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典型情况外,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同样适用。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身心俱疲,不仅身体受伤,精神上也饱受折磨,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而被虐待、遗弃的配偶,其生活陷入困境,也应得到法律的支持与补偿。你在婚姻中是否遭遇过类似情况,不确定是否符合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呢?若对此还有疑问,比如如何收集相关证据、具体赔偿标准等,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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