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犯咋判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犯的量刑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在司法实践中,会先根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情节等确定基准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犯在此基础上,从轻、减轻幅度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若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减轻处罚幅度较大甚至免除处罚;若情节相对较重,也会在法定幅度内从轻处罚。最终量刑由法院依据全案证据及具体情节依法判定。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象是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对象为社会不特定对象。
“公众”指社会上不特定的多数人。若只是在亲友、单位内部特定范围人员等之间吸收资金,一般不属于面向公众吸收存款。判断是否为不特定对象,关键看其是否通过公开宣传等方式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群发出吸存要约。比如通过网络广告、传单、推介会等形式,吸引不特定人群参与存款活动。若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通常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可能涉嫌其他犯罪。需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对“不特定对象”的认定较为严格,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吸收资金行为的性质和范围。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具有非法牟利目的,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若有非法占有目的,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客体: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非法吸存行为破坏了正常金融秩序,影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
客观方面: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通常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非法性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借用合法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是通过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是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社会性是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当探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犯咋判时,要知道从犯的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除了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还会参考整个案件的具体情节。比如吸收存款的金额、造成的社会影响等。从犯通常会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专业法律分析。若你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犯的量刑标准、司法程序等还有疑问,或者自身正面临相关法律问题,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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