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如何能跟看守所人员见面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于看守所期间,家属一般不能随意与其见面。
在侦查阶段,除辩护律师外,家属不得会见在押人员。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不过,在案件判决生效且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后,家属可以按照看守所的规定和流程进行探视。家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探视时间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各看守所对于探视时间、申请方式等具体规定存在差异,家属应提前联系看守所了解相关事宜,并按照要求办理手续。若符合条件,看守所会安排家属与在押人员见面。
二、家属怎样才能获得看守所探视权
在看守所,家属探视需依法律规定进行。一般而言,侦查阶段,非律师身份的家属通常无法探视。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律师可以凭借授权委托手续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解案件情况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家属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
若案件已判决生效,家属可以按照看守所的规定,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进行探视。
探视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手续及要求,各地看守所规定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与当地看守所沟通确认所需材料及流程,以确保顺利探视。
三、家属满足啥条件可获看守所探视权
在看守所期间,家属探视需区分不同阶段。侦查阶段,只有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无探视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家属可以探视。
探视条件一般包括:遵守看守所相关规定,如按时到达、着装得体等。探视时不能有干扰执法、传递违禁物品等行为。被探视人同意探视。
探视时间和方式等也有规定,如一般会安排在工作日的特定时间段,每次探视人数、时长有限制。具体要求各看守所会有所差异,建议家属提前与办案机关及看守所沟通,了解准确流程和所需材料,以顺利行使探视权。
家属如何能跟看守所人员见面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通常来说,在案件侦查阶段,家属一般是不能会见的。只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而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如果家属经人民法院许可,并经过检察院同意,是有可能与被告人进行会见的。但具体的会见流程、所需材料等都有严格规定。要是您对家属与看守所人员见面的具体情形、手续办理等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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