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重整未履行完的合同怎么办
根据《企业破产法》,对于破产重整中未履行完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对方当事人应履行,同时其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继续履行合同能使企业维持运营,保留业务资源和客户关系,利于重整成功。
若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作为共益债务或普通债权申报。这种情况下可避免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带来的损失。
管理人应在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通知对方当事人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对方当事人催告,管理人应在三十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解除合同。
二、破产重整中未履行完的合同谁担责
在破产重整中,未履行完的合同一般由管理人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那么合同双方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相应责任归属不变。比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仍需交付货物,买受人仍需支付价款。
若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例如,因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需返还承租人已付租金,承租人因合同解除遭受的损失,可作为共益债务在破产程序中受偿。这旨在平衡各方利益,保障破产重整程序顺利进行,同时维护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使破产企业在重整过程中对未履行完的合同能妥善处理。
三、破产重整中未履行完合同如何担责
在破产重整中,未履行完的合同处理较为复杂。首先,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若决定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若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相对人以因管理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按照共益债务清偿。
这里的关键在于管理人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如对重整计划执行的影响、合同履行对债务人财产状况的作用等。例如,若继续履行合同能显著提升债务人盈利能力,助力重整成功,管理人可能倾向继续履行;反之,若履行合同会加重债务人负担,可能选择解除。总之,要依据破产重整的整体利益来权衡未履行完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当探讨破产重整未履行完的合同怎么办时,这其中涉及诸多要点。首先,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双方需按照原约定继续履行各自义务。而若选择解除合同,对于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破产企业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外,合同相对方在破产重整期间的权利保障也不容忽视。你是否在遇到类似合同问题时感到迷茫呢?如果对破产重整未履行完合同的后续处理、赔偿责任界定等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妥善应对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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