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庭审现场,被告A面临被诉支付24万余元租金及利息的压力。彼时,A作为合同签约方,被原告B公司指控欠付租金,双方围绕“谁是合同真正责任主体”“租金数额是否合理”“资金占用利息是否成立”三大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代理律师周耀东的辩护意见直击核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A作为公司发起人以个人名义签订租赁合同后,合同实际履行主体已转为后续设立的C公司,B公司起诉A主体不适格,请求应被驳回。
这一代理策略的背后,是周耀东律师对案件细节的深度研判。庭审中,他梳理出关键事实链条:A签订合同时明确告知B公司“因公司尚未设立,由发起人承租用于经营”,B公司对此知情并接受;租金实际由C公司通过D转账支付,B公司长期与C公司对接租金、补充协议等事宜;疫情期间,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并直接与B公司沟通设备抵偿事宜。周律师指出,从合同履行的资金流向、责任主体盖章确认到实际经营主体的变更,均表明权利义务已转移至C公司,A仅为发起人而非责任承担者。
针对租金数额争议,周律师进一步提出:合同约定的5万元保证金应抵扣欠付租金,且C公司出具的《以物抵债承诺书》已确认设备抵偿5万元,实际欠付租金应为140610元。同时,结合疫情对服务业的冲击,C公司因政策限制及经营不善导致零营业额,租金拖欠具有不可抗力因素,B公司主张的LPR四倍利息缺乏法律依据。
经庭审直播与庭后沟通,周律师的辩护意见获法院支持,最终B公司撤诉结案。这一案例成为其深耕民商事合同领域的生动注脚——在347件执业案件中,他专攻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核心领域,其中147件民商事合同案件里,复杂主体适格争议、租金纠纷等是典型实践场景。
周耀东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教育背景为其理论根基,而14年执业生涯中积累的实务经验更显珍贵。他深耕的领域涵盖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等(占比约70%),同时在融资租赁、刑事辩护、执行案件等细分领域亦有突破,商事及执行领域案件超50件,形成“全链条”民商事纠纷解决能力。其“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代理策略中:不仅要厘清法律关系,更要在规则框架内为委托人争取最大权益。
作为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委派调解员、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及消防单位法律顾问,周耀东律师将专业能力延伸至纠纷预防与社会治理。在社区法律顾问岗位上,他通过法律宣讲、合同审查等服务,为基层治理筑牢法治防线;在法院调解工作中,他以“法律人+调解员”的双重身份,推动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从股东主体不适格的辩护到租金争议的化解,周耀东律师以专业智慧展现了民商事律师的核心价值:在复杂法律关系中厘清权利边界,在实务操作中平衡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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