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屋分割公证需要怎么做
离婚房屋分割公证,首先双方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
然后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处受理后,公证员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会询问当事人订立房屋分割协议的过程和内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
之后,双方需在公证员面前在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上签字。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整个过程要确保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二、离婚房屋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离婚时一方隐藏等夫妻共同房屋,另一方发现后请求再分割,诉讼时效三年,从发现日起算,保障受损方维权时间。
2.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分割,一方不履行,另一方起诉履行,诉讼时效三年,从约定期限届满日起算。
3.自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三、离婚房屋分割时房产证怎么办
1.若房屋归一方,需办理过户。双方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去掉另一方名字。
2.若房屋双方共有,可不过户,但要在离婚协议或判决里明确产权份额。
3.有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过户前要征得银行同意或提前还清贷款解押,再办过户。按分割结果和登记中心要求办手续,保障产权清晰。
当探讨离婚房屋分割公证需要怎么做时,除了了解基本流程,还有一些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公证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房产评估环节,如果双方对房屋价值存在较大争议,评估结果就尤为关键。另外,在准备相关材料时,务必确保准确无误,否则可能影响公证进程。而且,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在具体要求和操作细节上或许会有差异。你是否正面临离婚房屋分割公证的难题呢?要是对于公证流程、所需材料、评估相关事宜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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