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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予立案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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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7 · 1458人看过
导读:刑事案件不予立案有多种条件。一是没有犯罪事实,包括危害行为未发生、行为非犯罪行为等;二是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依法不追刑责。还有法定不追究刑责情形,如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等。报案人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不服,可申请复议,也可向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有哪些条件

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有哪些条件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需符合一定条件。首先,没有犯罪事实,即危害社会的行为未发生,或者虽有行为但并非犯罪行为,不具社会危害性,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其次,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依据法律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存在一些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而不予立案,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当报案人收到不予立案通知后,若不服可申请复议,也可向检察院提出,要求其进行立案监督

二、刑事案件不予立案以后要怎么办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后,有以下救济途径。首先,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其次,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其进行立案监督,检察机关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理由不成立,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另外,若该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维护自身权益。需注意的是,要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积极收集和保存证据。

三、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申请复议期限是多久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如果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还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该规定旨在保障控告人对案件处理的救济权利,确保其能在合理期限内表达异议,促使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司法公正。

当探讨刑事案件不予立案有哪些条件时,这其中有着诸多考量因素。比如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就不会立案。还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以及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也不在立案范围内。另外,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同样不予立案。你是否对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存在疑问呢?要是还想进一步了解立案与不立案的具体界限、后续可能的处理方式等相关问题,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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