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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结案决定由谁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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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3 · 1811人看过
导读:刑事案件不同阶段结案决定作出主体各异。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事实清、证据足则移送检察院,否则撤销案件,决定均由公安机关作出;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依审查情况作出起诉、不起诉等决定;审判阶段,法院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结案决定由法院作出。
刑事案件结案决定由谁作出

一、刑事案件结案决定由谁作出

刑事案件不同阶段,结案决定作出主体不同。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等移送检察院审查决定;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此结案决定由公安机关作出。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些结案决定由检察院作出。 审判阶段,法院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此结案决定由法院作出。

二、刑事案件结案和侦查终结有哪些情况

刑事案件结案和侦查终结各有不同情况。 侦查终结有两种情况:一是经侦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侦查机关会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二是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结案通常也分两类:一是法院作出判决,包括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判决生效后案件即告终结;二是因法定原因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公安机关撤案、检察院不起诉也会导致案件结案。

三、刑事案件结案一般几天结束

刑事案件结案时间因案件情况而异,并无固定天数。 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存在特殊情况还可再延长。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结案决定由谁作出呢?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侦查终结,具备结案条件的,会作出结案决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若认为符合不起诉等结案条件,也能作出相应决定。而在审判阶段,法院根据审理情况,对案件作出有罪或无罪等判决,这也是一种结案决定。此外,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其结案决定的作出主体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你是否对刑事案件结案决定的作出过程存在疑问呢?要是还有诸如不同阶段结案决定的具体标准、结案后可能存在的后续问题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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