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院刑事抗诉分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两种情形:二审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具体包括认定事实有误,如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如定性不准、量刑不当;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等。再审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错误情形主要有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公正审判、审判人员在审理时有贪污受贿等行为。
二、检察院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检察院刑事诉讼程序主要分以下阶段:
1.立案:检察院发现或收到报案、控告等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责,予以立案。
2.侦查:对直接受理案件进行侦查,可采取讯问、询问、搜查等措施,必要时实施强制措施。
3.审查起诉:侦查终结后,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追责的,向法院提起公诉;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可不判刑或免刑的,可不起诉。
4.提起公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启动审判程序。
5.审判监督: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提出纠正意见;认为判决、裁定有误,依法抗诉。
6.执行监督:监督判决、裁定执行情况,保障刑罚正确执行。
三、检察院刑事案件不起诉多久开庭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案件不会再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等情况;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一旦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不会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开庭审判。不过,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情形有多种。比如,当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时,检察院会进行抗诉。或者在认定事实有误,导致判决不公的情况下,也会引发抗诉程序。还有适用法律错误,使得判决偏离了正确轨道,检察院同样会履行抗诉职责。你对检察院刑事抗诉情形的具体适用是否存在疑问呢?比如不同抗诉情形对应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或者在哪些案件中容易出现这些抗诉情形。若你想进一步了解这些内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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