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是需要什么理由
根据《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下情形可认定为感情破裂: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即便没有上述法定情形,你认为感情破裂也可起诉,不过第一次判离概率低。
二、起诉离婚是否能直接判离
起诉离婚不一定能直接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起诉时没有上述能证明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法院很可能不会直接判离。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判离的比例相对不高,但当事人可在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通常较大。
三、起诉离婚是否需要证件
起诉离婚需要相关证件。首先,原告需准备本人身份证,这是证明自身身份的关键证件,用于法院确认原告的主体资格。其次,结婚证必不可少,它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法定凭证,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基础。
此外,还需准备子女出生证明(若有子女),用于证明子女与夫妻双方的身份关系及相关抚养问题。若涉及财产分割,要提供财产相关证件,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以明确财产归属和价值。
同时,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阐明离婚的诉求、事实与理由。将上述证件和材料准备齐全后,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当探讨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理由时,要知道理由有多种。比如感情不和是常见的理由,包括因性格差异、长期矛盾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还有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也可起诉离婚。这些理由在法律判定离婚时都有重要意义。你是否正面临离婚困扰,却不确定起诉理由是否充分呢?如果对起诉离婚的其他相关事项,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离婚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