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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对方不承认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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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9 · 1333人看过
导读: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对方不按生效协议履行,另一方可起诉,法院审查协议效力,若有效,胜诉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协议书未办理离婚登记,对方不承认,因协议未生效,只能重新协商或诉讼离婚,由法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判决。
离婚协议书对方不承认了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书对方不承认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若对方不按照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审查协议的效力,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会认定协议有效。 胜诉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离婚协议书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对方不承认,由于该协议未生效,只能重新协商或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离婚协议书对贷款房子如何约定

离婚协议书中对贷款房子的约定,需明确以下内容。首先要写明房屋的基本信息,如具体地址、产权登记人等。对于贷款情况,应明确剩余贷款由哪一方负责偿还。若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需承担后续还贷义务,可约定另一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还清贷款后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关于房屋增值部分和已付房款的分割,也应在协议中明确。可以约定按一定比例分割,或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此外,还需约定违约责任,若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违法而无效。

三、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割需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原则。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协议应明确财产范围、名称、数量、分割方式等。分割对象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当面临离婚协议书对方不承认的情况时,不必惊慌。首先要确认协议书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合规。若对方无故不承认,可尝试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签订协议书时的在场证人、沟通记录等。同时,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在诉讼过程中,上述证据都可能成为维护您权益的有力支撑。要是您对离婚协议书对方不承认后的维权途径、证据收集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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