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怎么行使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行使方式可包括看望式探望和逗留式探望。看望式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望则是较长时间和子女相处。
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直接抚养方拒绝对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对其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归属如何确定
夫妻离婚时,孩子归属的确定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进行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在庭审中询问孩子的意见,作为确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
此外,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三、夫妻离婚后孩子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可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时应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达成一致的抚养方案,包括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行使等。
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孩子年龄等情况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怎么行使是个重要问题。在实际行使探视权时,要遵循双方协商的方式及法院判决的规定。除了明确的探视时间、地点等安排外,还需注意不能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与学习。例如,探视过程中应避免给孩子带来心理压力。若因各种原因导致探视权行使出现纠纷,如一方故意阻碍另一方探视,该如何解决呢?还有,如果孩子年龄增长,其自身意愿对探视权行使有何影响?这些拓展问题都值得关注。若你对孩子探视权行使的具体细节或相关拓展问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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