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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可以放弃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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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8 · 1576人看过
导读:探视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与未成年子女探望等的权利,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一般不可放弃。从权利角度基于身份关系派生,保障亲情交流;从义务角度利于子女成长。一方声称放弃法律可能不认,反悔可主张恢复,损害子女利益的约定无效,故而通常不能随意放弃探视权。
离婚后是否可以放弃探视权

一、离婚后是否可以放弃探视权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一般不可以放弃。 从权利角度,这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而派生的法定权利,目的在于保障亲情交流。从义务角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不直接抚养方通过行使探视权,给予子女关爱。 即便一方声称放弃探视权,在法律上可能不被认可。若之后反悔,仍可主张恢复。并且,放弃探视权的约定如果损害子女利益,法院可认定该约定无效。所以,通常不能随意放弃探视权。

二、离婚后是否能要求分割财产

离婚后一般能要求分割财产,分不同情形: 其一,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比如离婚时遗漏了某笔存款。 其二,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其三,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

三、离婚后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对方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若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可准备好证明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当探讨离婚后是否可以放弃探视权时,答案是探视权是不可以放弃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它关乎着子女的健康成长和情感需求。即使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有权利去探视孩子,这是不能被随意剥夺的。若一方试图放弃探视权,这种约定往往会被认定为无效。但在实际行使探视权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具体问题,比如探视的时间、方式如何确定等。要是你对离婚后探视权的相关事宜还有疑问,比如怎样保障探视权的顺利行使等,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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