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外婆是否有探视权和监护权
离婚后孩子外婆没有法定探视权和监护权。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主体仅限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孩子外婆不属于此范围,无法定探视权,但双方可协商让其进行探视。
监护权方面,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所以正常情况下,孩子外婆不具有监护权。
二、离婚后孩子探望权怎么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望权是法定权利,除法定情形外不应被剥夺。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孩子探望次数怎么算
离婚后孩子探望次数法律未明确规定。一般先由父母双方协议,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确定,如每周一次或每月两次等。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学习状况、父母双方的居住工作情况等因素。比如孩子尚幼,过于频繁探望可能影响其生活规律,探望次数可能会少;若父母距离远,探望次数也会受影响。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若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
当探讨离婚后孩子外婆是否有探视权和监护权时,我们知道探视权一般基于父母的约定或法院判决,外婆通常无直接探视权。而监护权方面,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外婆除非有特殊法定情形,也不会直接取得监护权。但外婆可以通过与孩子父母协商,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孩子成长。比如在孩子父母都同意的情况下,外婆能更多地陪伴孩子。要是你对离婚后孩子外婆探视或监护相关的具体法律规定、协商细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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