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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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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6 · 1203人看过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一般情形包括对符合逮捕条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五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适用;特殊情形是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在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在指定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一般情形: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特殊情形: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且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二、监视居住适用的对象有什么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对象如下: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目的是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监视居住适用情况和规定是啥

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适用情况如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案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规定方面,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被监视居住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住址等信息发生变动要及时报告等,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予以逮捕

在了解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是什么之后,我们知道它是一种特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但实际情况中,很多人对其适用范围仍有疑问。比如,在案件侦查阶段,对于一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是否一定会适用监视居住呢?还有,犯罪嫌疑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时,具体的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是怎样的?这些拓展问题都与监视居住适用条件紧密相关。若您在这方面还有其他困惑,或者想深入了解更多细节,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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