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毒品辩护 > 贩卖毒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啥

贩卖毒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啥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6 · 2029人看过
导读: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并刑事立案追诉。“贩卖毒品”包括有偿转让、以贩卖为目的收购及居间介绍买卖等情形。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具体毒品类型,哪怕量小也立案,只是不同数量量刑不同,如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等属严重情形,量刑较重。
贩卖毒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啥

一、贩卖毒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啥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立案追诉。 “贩卖毒品”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常见情形包括:行为人为获取利益将毒品卖给他人;有证据证明以贩卖目的而购买毒品;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等。 具体毒品类型方面,如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无论贩卖量多小,都要立案。不过不同数量对应的量刑不同,例如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等属严重情形,量刑较重。

二、贩卖毒品罪能否获假释

贩卖毒品罪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获假释。依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但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贩卖毒品罪本身不在禁止假释的暴力性犯罪范围内。不过,若因贩卖毒品罪构成累犯,或者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同时符合限制假释条件的,则不能假释。总之,贩卖毒品罪并非绝对不能假释,需结合具体量刑和服刑表现等判断。

三、贩卖毒品罪情节严重包括哪些情况

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贩卖毒品罪情节严重的情况如下: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这体现了犯罪行为的广泛社会危害和惯常性。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此类地点本应是维护健康、执行监管的区域,在此犯罪严重破坏相关秩序。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影响恶劣。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这是利用特殊群体实施犯罪,性质恶劣。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严重损害国家公职人员形象和公信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由司法机关结合具体案情认定。

在探讨贩卖毒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时,我们了解到这一标准关乎对毒品犯罪的精准打击。除了明确的数量标准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会影响立案追诉。比如,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情形,即便数量未达普通标准,也可能被立案追诉。另外,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同样会被重点关注并可能予以立案。你是否对贩卖毒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还有其他疑问呢?若有困惑,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