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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发现其他案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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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4 · 1996人看过
导读:服刑期间发现罪犯有其他未判决案件属发现漏罪。处理方式为: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对新罪判决。前后两判决刑罚依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刑罚,已执行刑期计入新判决刑期内。如前罪判5年已服刑2年,新罪判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6年,则还需服刑4年。
服刑期间发现其他案件怎么处理

一、服刑期间发现其他案件怎么处理

服刑期间发现罪犯有其他案件未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种情况属于发现漏罪。应按照以下方式处理:首先,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人民检察院对新发现的罪进行侦查、审查起诉。然后,人民法院会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例如,前罪判5年,已服刑2年,新罪判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6年,那么还需服刑4年。

二、服刑期间发现余罪是否累犯

服刑期间发现余罪,一般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罪犯。而服刑期间发现的余罪,是在原判决宣告前尚未被发现的其他罪行,应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理,而非认定为累犯。数罪并罚是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将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所以,服刑期间发现余罪与累犯的认定条件不同,不能简单地认定为累犯。

三、服刑期间发现还有其他的罪怎么处罚

服刑期间发现还有其他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例如,某人因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服刑5年后发现其还有其他罪,对新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那么应在10年与8年之和即18年以下、10年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同时减去已执行的5年刑期。这样既体现了对罪犯的公正惩处,也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

在服刑期间发现其他案件时,处理方式较为复杂。首先,监狱等执行机关会及时将发现的情况上报给相关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会进行全面审查,如果该案件与正在服刑的罪犯密切相关,可能会启动新的调查程序。这不仅关系到对新案件的定性与处理,也可能影响到罪犯剩余刑期的执行等。若你对服刑期间发现其他案件的具体流程、新案对原服刑的影响等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清晰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剖析,帮你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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