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到了但孩子没人带怎么办
监外执行期满后,罪犯需按规定收监执行刑罚。若面临孩子没人带的情况,可尝试以下途径:
首先,可与亲属沟通,请求他们在自己服刑期间帮忙照顾孩子。因为亲属基于亲情关系,可能愿意承担一定的照顾责任。
其次,若符合条件,可向民政部门、社区等相关社会福利机构求助。这些机构可能会提供临时安置措施,或者帮助联系合适的寄养家庭等。
但需明确,这些都不能成为阻碍收监执行刑罚的理由。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罪犯应配合司法机关完成收监程序。在处理孩子照顾问题时,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合理解决办法。
二、监外执行到期怎么申请假释
监外执行到期申请假释,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由执行机关(一般是监狱或社区矫正机构)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建议书应详细说明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的表现、遵守规定情况等,证明其符合假释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其次,人民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会全面审查执行机关报送的材料,必要时可能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最后,若法院经审理认为罪犯符合假释条件,将裁定予以假释。同时,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需在考验期限内接受社区矫正。需注意,累犯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三、监外执行到底犯罪了么
监外执行人员通常是犯罪了的。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适用的前提是罪犯已被法院定罪判刑。
依据《刑事诉讼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若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情形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暂予监外执行。
所以,监外执行针对的是已决犯,是在其构成犯罪并被判刑后,因符合特定条件而在监狱外执行刑罚,并非表明其未犯罪。
当面临监外执行到期但孩子没人带的情况,确实会让人感到棘手。首先,你可以尝试与孩子的其他直系亲属沟通协商,看能否由他们帮忙照顾孩子一段时间。若亲属无法提供帮助,社区或许能提供一些支持资源,比如推荐合适的临时托管机构等。此外,当地民政部门也可能有相关的救助政策,可咨询是否能申请一些临时性的儿童照料补贴等。要是你对这些可能的解决途径仍有疑问,或者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困难,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答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帮你妥善处理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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