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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判刑从逮捕之日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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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2 · 1401人看过
导读:犯罪人判刑并非都从逮捕之日起算。根据《刑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相应刑期,管制折抵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折抵一日。逮捕属羁押措施,若犯罪人被逮捕后被判处上述刑罚,逮捕期间折抵刑期,但判刑起始日是判决执行之日,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从判决执行日起算,此前逮捕羁押时间依法折抵。
犯罪人判刑从逮捕之日算吗

一、犯罪判刑逮捕之日算吗

犯罪人判刑并非都从逮捕之日起算。根据《刑法》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相应刑期,其中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逮捕属于羁押措施,若犯罪人被逮捕,后续被判处上述刑罚,逮捕期间会折抵刑期,但判刑的起始日期是判决执行之日。例如,犯罪人被逮捕后一直羁押,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算三年刑期,此前逮捕羁押的时间会予以折抵。所以,判刑起始不是逮捕之日,不过逮捕的羁押时间可依法折抵刑期。

二、犯罪人判刑时间是从什么时算起的

犯罪人判刑时间的起算分不同情况。 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的羁押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等。比如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逮捕后一直被关押,之后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从被实际关押那天起开始折抵刑期。 如果是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若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但死缓二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有期徒刑的,从死缓期满之日起计算。 简单来说,一般是从犯罪人实际被限制人身自由(如被羁押)开始计算刑期折抵,最终以判决确定的执行日期来确定完整的服刑时间。

三、犯罪人判刑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在判刑后一般不能再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而判刑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已进入审判阶段并作出了有罪判决,此时已不再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可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所以,通常情况下犯罪人判刑后不能取保候审。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判决后发现有新的证据需要进一步审理等,可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判断是否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当我们探讨犯罪人判刑是否从逮捕之日算时,这里面有着较为细致的规定。一般来说,逮捕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环节,判刑的起始计算通常较为复杂。比如在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会占用一定时间,实际判刑起始日期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而且不同罪名、不同案件情况在计算方式上可能也有差异。若你对犯罪人判刑起始日期的具体计算规则、不同阶段对判刑的影响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消除困惑,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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