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合同有什么抗辩权
承揽合同中存在以下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在承揽合同里,若双方未约定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比如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交付时,定作人应同时支付报酬,若定作人未支付,承揽人可拒绝交付成果。
2.先履行抗辩权: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如定作人应先提供原材料,若未提供,承揽人可据此抗辩,暂不开始工作。
3.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时,可中止履行。若定作人出现上述情况,承揽人可中止工作并通知对方。
二、承揽合同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承揽合同的有效期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依据《民法典》,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有效期限,从生效至失效的时间段即有效期。
若合同未约定有效期,其生效和终止时间依法律规定判定。通常,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若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合同持续有效。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情形包括债务已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在这些法定情形出现时,合同效力终止。
三、承揽合同有效条件是什么
承揽合同的有效需具备以下条件:订立主体应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需达到一定年龄、精神正常,法人应依法成立并具备相应经营资格。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是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使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比如承揽的事项不能是违法犯罪活动,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和良好风尚。合同形式符合要求。承揽合同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需按规定采用特定形式。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承揽合同通常即为有效。
当探讨承揽合同有什么抗辩权时,我们了解到这对维护合同双方权益至关重要。先履行抗辩权能让后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时拒绝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使双方在无先后履行顺序时可在对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时拒绝履行。除了这些基本抗辩权,在特定情形下,不安抗辩权也会发挥作用,比如承揽人发现定作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时,可中止履行。你是否在承揽合同履行中遇到了相关问题呢?若对承揽合同抗辩权的具体行使、适用范围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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