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要素会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构成要素如下:主体:特殊主体,即行政执法人员,如工商、税务等部门执法人员。主观方面:故意,且出于徇私动机,如贪图钱财、袒护亲友等。客体: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以及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诉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故意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包括对重大犯罪案件不移交,多次不移交等情形。
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二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哪些要素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主体要件
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如血站、单采血浆站等,属于单位犯罪。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客体要件
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受血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客观要件
在客观上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比如不按规定对血液制品进行病毒检测等。只要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实施了违规行为且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就可能构成此罪。
三、哪些要素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心理态度。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安全。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比如,在制作过程中未按标准检测原材料、违规操作生产设备等,并且已经实际发生了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若某部门满足上述四个要素,就可能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当探讨哪些要素会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时,我们需明晰这一罪名的关键构成要件。首先,行为主体需是行政执法人员。其次,主观上要有徇私的故意。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且情节严重。比如,若行政执法人员因私利对明显构成犯罪的案件故意不移交,就可能触犯此罪。你是否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认定、处罚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呢?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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