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素养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为当事人书写胜诉的篇章。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蒲开恩律师便是其中一位杰出代表。
本案是一起备受关注的场地租赁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件。从一审到二审,唐某的诉讼请求均未得到法院支持。然而,唐某并未放弃,他以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及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接受委托后,精准定位核心法理方面,他紧紧抓住《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关键原则。在庭审及代理意见中,反复强调唐某作为主张对方构成根本违约并索赔的一方,必须就“提出过面积异议”、“因面积不足或第三方建站而退场”等关键事实承担充分举证责任。明确指出原审判决基于唐某未能完成举证责任的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针对唐某提出的“面积不足”主张,蒲律师强调本案核心在于唐某从未在合同履行期间就此提出异议,且无法证明“退场”与“面积问题”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其单方委托的测绘报告及鉴定申请与核心法律争议无关,不应被采纳。对于“根本违约”主张,蒲律师论证允许第三方建搅拌站经唐某知晓且未反对,未剥夺其主要合同权利,不构成根本违约。在反驳“新证据”主张时,蒲律师针对《诉前调解记录》中对方曾同意退款的内容,明确指出调解中的妥协让步在法律上不得作为后续诉讼对己方不利的证据,成功排除该证据证明力。
同时,蒲律师还巩固原审有利事实,援引唐某在一审中“截至2020年4月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自认,以及其与证人亲密关系导致证言证明力低等原审已查明事实,强化我方立场。
最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蒲开恩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再审申请人唐某的再审申请。法院认定要点与蒲律师策略高度契合,明确唐某未能举证证明相关关键事实,认定场地面积问题非根本违约核心,支持原审驳回鉴定申请决定,认定唐某提交的新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判决。
蒲开恩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精准的策略把握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坚定守护,成功代理被申请人守住了一审、二审的胜诉果实,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筑牢了坚实防线,也再次彰显了其在复杂法律纠纷中的卓越能力和专业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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